添加时间:2024-05-07 00:47:46
1、 本次转让资产为一台已报废的采暖锅炉,其购置于1999年,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现处于报废状态。转让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2、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3、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必须现场进行切割),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6、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二手锅炉设备。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