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4-04-08 23:37:37
4月7日,重钢院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在重钢院第三会议室正式签署。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兆川,副总经理兼产业和市场开发中心主任巩李明等领导,重钢院董事长叶继承,副总经理李宏亮(主持工作)、江涛、夏有军,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署仪式并座谈交流。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东方锅炉在发电设备、工程总承包、工艺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品牌、研发、制造、工程管理等优势,及重钢院在设计资质、环保核心工艺技术、运营管理等优势,双方在铁冶金、固危废处理处置锅炉设备公司、城乡一体化、大气治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领域中,在市场开拓、项目合作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打造环保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集成双方的优势资源,培育竞争优势,联手应对激烈竞争的外部环境,推动双方在环保产业领域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在合作协议签署前,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了解和互信。双方表示对双方的合作前景充满希望和信心。
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下属核心企业。东方电气是中国发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是中央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是拥有自贡、德阳、嘉兴、焦作等多个制造基地的大型能源装备企业,已发展成能为世界能源及环境保护提供先进装备和一流服务的设计供货商和工程服务提供商,形成了装备制造与服务、系统集成和工程总包、项目投资-运营三种经营模式,创新驱动锅炉、节能环保、服务、容核辅、新兴产业五大板块协同发展。“东锅”名片已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3,并远扬至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